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沈阳保温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沈阳保温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保温材料失火,沈阳住宅楼烧了20层, 你怎么看?
个人觉得是不是这个保温材料不是合格的消防材料,还有就是楼层太高消防车是触及不到的,这也是目前很多城市的盲点。还有就是如果楼层及楼的间距太近也不利于消防施救,等等一系列的原因,如果20层楼被烧一定有多方面的问题,就是要找到主要原因和其他相关的原因,加以预防和改善。
家住沈阳,最近有施工队给住宅楼外墙安装保温板,这东西有用吗?
外墙保温,或许会给用户的冬季室内保温带来好处,却给楼体和楼外都带来安全隐患。就目前的外墙保温市场而言,很不规范。施工队伍的资质如何?保温板是否真是阻燃产品?这些都没有严格的监督和保证,保温板及水泥涂层脱落伤及楼外行人和车辆的情况以及因此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外墙保温有利有弊,用户得到了暂时的利,换来的是对公众安全的不负责任,这种安全隐患也将会让相关用户得不偿失。外墙保温,这是一种只顾自己不管他人的行为,总之,弊大于利。
沈阳俩熊孩子点燃保温板毁一辆车,关于责任和赔偿的问题,你怎么看?
熊孩子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失当然由监护人来赔偿或负责。
2017年9月15日,杨某及张某将购买来的保温板堆放在于洪区某小区楼下,准备第二天干活时使用。次日上午,杨某和张某在施工时离开该材料堆放处。恰在此时,10岁的鹏鹏和7岁的壮壮来到该处玩耍。壮壮拿来了家中的打火机,两个孩子玩得挺开心。没想到,鹏鹏在用打火机玩火时,点燃了该处堆放的保温板。随后火势蔓延,过道处一辆机动车也被殃及烧损。
机动车横遭火灾,被毁得没了模样。车主既无辜又无奈,随即依法提起诉讼。价格鉴定结论书显示,该车在火灾中损失鉴定价格为9万余元。

本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两孩子监护人对于赔偿也是各有异议,但造成的损失必须由双方家长承担。本案件中被告和原告就赔偿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辩,但熊孩子家长作为孩子监护人必须承担相关责任。而主要点燃保温板的为鹏鹏,但是壮壮从家里拿来打火机。
法院认为鹏鹏及壮壮承担70%赔偿责任,杨某、张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因该起火灾是由鹏鹏玩打火机导致,在其与壮壮的责任比例中负主要责任,即40%的责任,壮壮负30%责任。由其二人的监护人承担。最终判决杨某、张某赔偿28456.8元;鹏鹏赔偿37942.4元;壮壮赔偿28456.8元。
此案件告诉我们,一定要加强熊孩子的看管,熊孩子对于危险不可预知,没有判断危险的能力,所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一定要看紧孩子,以免造成不可预知的事。
关于熊孩子问题的讨论一直就没消停过,不外乎就是家庭教育问题,前阵子在街上见到这么个事,十字路口一女子开车突然并道左转,差点撞上一走人行道的步行女子。步行女子当然不满,结果开车女子居然也不满,大声说,“我要接孩子!”步行女子的回答让目击的人都很哈哈大笑,步行女子说:“就你能生出孩子咋的!”是呀,就你的孩子是孩子?
小孩子当然不好看管,但是家长有没有尽责,或者家长有没有有目的地进行教育这是问题的关键。沈阳这俩熊孩子的事,很明显的是父母没有对孩子进行关于火灾方面的知识教育。
这件事是去年发生的,当时杨某和张某在于洪一小区门前放了一些准备装修用的保温板,然后就离开了。他们可能只是想没人会偷这玩意,却不成想,这小区里还有俩熊孩子,这两孩子看没有人直接就用打火机把保温板给点着了,这火着起来之后,就把边上停的一辆汽车也给点着了。
关于这事的责任和赔偿问题,本月14日,法院进行了宣判。法院对此是这样判的,熊孩子的责任占百分之七十,杨某和张某因为将保温板随意堆放在公共场所,无人看管,未尽到应尽的管理职责所以有百分之三十的责任。
法庭之上呢,俩熊孩子的家长对于自己应该赔偿多少争执起立。7岁的壮壮的监护人说火是10岁的鹏鹏点的,所以壮壮的责任顶多百分之十。但是鹏鹏的监护人则说了,打火机是你家孩子拿来的,你家责任多。
最后法庭判决,因该起火灾是由鹏鹏玩打火机导致,在其与壮壮的责任比例中负主要责任,即 40% 的责任,壮壮负 30% 责任。
两家一家赔了将近4万,一家赔了将近3万。估计这一下,这两熊孩子再也不敢随便玩火了吧。
俩孩子未满十四岁,不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侵权责任由监护人承担。监护人已尽到监护义务的可以减轻侵权责任。
俩孩子责任的划分。他们共同实施侵权,承担连带责任,即受害人可以向任何一方主张全部损失。一方赔偿损失后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相应比例,即根据俩孩子责任大小确定责任比例,无法分清责任大小的,均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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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沈阳保温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沈阳保温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