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渐凉
早晚已经开始穿上长衫
是滴,离有暖气的日子
已经越来越近了
近日,从新区供热管理办公室获悉,今年新区的取暖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缴费截止日期为今年11 月4 日。
请新区市民在规定日期内按时缴费。供暖期临近,记者就新区市民关心的几个供暖问题采访了新区供热管理办公室。
办理暂停供热截止时间到何时?
根据《大连市采暖用户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新区未分户的房屋如需要暂停用热,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9月30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用)热协议。
已分户的房屋如需暂停用热,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10月25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热协议。
到哪里缴费?
据新区供热办的工作人员介绍,新区19家供热单位在新区各处都设立了缴费点,且都有缴费委托银行。
以大连开发区供热有限公司为例,市民既可以去位于东北五街9 号的30#小区收费处和20#东居里收费处两个地点缴费,也可以去开发区供热公司缴费委托的大连银行、大连农商银行、中国银行的营业网点进行缴费。
记者了解到,新区的大部分收费处今年都加装了POS 机并开通了微信支付功能,市民们前往缴费可以不用带现金了。
开发区供热办的工作人员还提醒到,为避免缴费人员过多、排队拥挤等情况给市民带来的不便,大家最好能够提前缴纳采暖费。
逾期未缴费怎么办?
根据《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相关规定:
未分户的房屋逾期未缴费的,供热单位可以收取违约金。
已分户的房屋逾期未办理停供手续,至缴费截止日也未缴纳采暖费的,供热单位应供热至11月15 日。如用户仍未缴费可以停止供热,其间所产生的采暖费由用户承担。
咨询政策、投诉打什么9?
新区供热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
用户遇供热问题
可首先向居住地所在供热单位寻求解决
如供热单位不予解决
可向新区供热管理办公室反映问题
供热管理办公室9:
87530306
此表只做参考,具体以实际缴费通知为准
(来源:金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