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前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5,464,189.9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46,418.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30,431,467.08元,扣除2020年度分红25,279,801元。加上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直接计入未分配利润的-1,041,120.00元,2021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9,028,316.96元。建议以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以本议案审议日公司总股本468,144,464股为基数,共计派发24,343,512.13元,剩余784,684,804.83元滚存以后年度派发。
2021年石化行业整体环境不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自2021年6月12日起,将部分进口油品视同石脑油或燃料油,征收进口消费税。2021年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石化行业《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 年)》。针对炼油行业,首先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其次提出新建机组规模的门槛限制。三是新建炼油项目实施产能削减和置换。9月至10月,由于国际能源短缺,原油快速上涨。与此同时,多地限电,部分炼油厂负荷减少,柴油发电机使用量增加,导致柴油资源供应紧张,直到11月国家多项措施齐头并进才得以缓解。受上述国内形势和政策影响,成品油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汽油、柴油、液化气的储存、批发和零售;股权投资和财产租赁;码头装卸各种油品和液体化学品;仓储和贸易。
在诸暨,公司拥有58吨成品油库、2200立方米液化气库、铁路专用线配套加油站。公司油气业务与中石油、中石化合作。
2.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石油主要从事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工品的码头装卸、仓储和贸易。北方石油与多家上游供应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掌握各类石化产品的工厂资源,为产业链下游客户提供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工品供应服务。
3.股权投资业务由公司的两家全资子公司浙江海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田玉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参与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和运营,并与华锐投资、天堂硅谷、贝克资本等机构保持深入沟通和密切联系。
4.1报告期末及年度报告披露前一个月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已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持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
1 .公司应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以及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会议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2-010))。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子公司互保的公告》(临2022-011))。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临2022-012))。
8、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13))。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现场及视频会议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2:00;会议地点:浙江诸暨市西施街59号公司会议室;会议需要考虑的事项:《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7、 《关于授权管理层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8、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和现场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海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拟分配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将在实施权益分派的公告中明确。
经中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海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512,136.1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809,028,316.96元。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在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以股权登记日拟分配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68,144,464股。以此为基础,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343,512.13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82%。
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法》。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合法、合规、合理,有利于公司未来的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决定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15:00-16:30在中国证券网网络平台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公司管理层将与投资方交流就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利润分配及未来发展进行沟通,欢迎投资方参与。
2.会议方式:本次说明会采用远程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中国证券网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斌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曾嘉女士、公司董事总经理成志伟先生、公司副财务总监周勇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徐向春先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 15至15: 00。
与融资融券、再融资业务、协议回购业务、沪股通投资者相关的账户投票按照《中国证券报》等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证券公司的交易终端),也可以登录网络投票平台(网址:)。如果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8。详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他们有多个股东账户,他们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持有该公司股票的股东账户参与网络投票。表决后,视为所有股东账户下的所有同类别普通股或同品种优先股分别投出了相同的意见。
(3)同一表决权在现场、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股权登记日截止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代理人凭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凭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授权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项,并打。如果委托人在本委托书中没有具体说明,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2年4月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按照《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召开。
根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出具如下审计意见:
本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截至本审计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选举李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见附件)。
李航,男,汉族,1986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Xi安民间金融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铜川高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全资子公司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石油”)及其子公司天津北港海运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港海运”)、天津容晖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容晖”)和惠驰石油(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驰石油”)。北方石油及子公司北港航空、天津容晖、惠驰石油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诸暨海悦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海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诸暨海悦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海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悦资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越南资产管理公司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铜川海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海悦科技”)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铜川科技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海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上海海悦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
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
为与子公司共享信贷资源,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北方石油及其子公司、全资子公司诸暨海岳、全资子公司海岳资产管理、全资子公司铜川海岳科技、全资子公司上海海岳、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岳置业相互提供保险。担保方式包括保证、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以及法律允许的其他担保方式。互保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方石油及子公司北方港口航空、天津容晖、汇驰石油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北方石油及子公司北港航空、天津容晖、惠驰石油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
2.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诸暨海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诸暨海悦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
3.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海悦资产管理的综合授信申请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越南资产管理公司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
4.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铜川海悦科技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铜川科技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
5.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海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上海海悦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
6.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海悦置业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杭州海悦置业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
上述互保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担保期限和金额内的单笔担保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66亿元。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D栋2楼212-07室;法定代表人:成志伟;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和维修;工程建设;原油储存;成品油储存(限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港口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成品油批发(限于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于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和天然气管道储运;气体管理。(依法必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储存(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的化工产品);润滑油的销售;特种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煤炭及产品的销售;一般货物仓储服务(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和其他需要批准的项目);港口装卸活动;搬运;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的租赁和维修业务;港口理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商务代理服务;非住宅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租赁;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预包装食品)[分店经营
天津北方港航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23日注册成立。由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和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注册资本22,714.98万元。公司地址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D栋办公楼二楼212-08室。法定代表人为卢晓军。经营范围:起重机械和装卸工具的设计;港口业务咨询服务;输油管道的维护和修理;润滑油的销售;自营进出口货物和技术;港口建设;装卸;在港区内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货物装卸和仓储服务(具体业务以港口经营许可证(MZC-404-03)号和港口危险货物营运证为准);国内货运代理;船舶材料供应;供水服务;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批发业务和租赁业务(自有生产设备、自有房屋和场地);港口汽油、煤油、柴油、煤焦油、石脑油、溶剂油、原油、石油醚、甲基叔丁基醚、丙酮、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丁醇、乙酸乙酯、二氯乙烷和乙酸乙烯酯;无储存操作:乙醇汽油、变性乙醇;燃料油业务(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药品除外);电力收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72亿元,净资产2.65亿元,净利润0.21亿元(经审计)。
天津容晖石油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4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1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临港工业区渤海十五路235号;法定代表人:田伟;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专用设备设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港口管理;石油和天然气管道储运。(依法必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为准。)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信息咨询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储存(不含危险化学品);非住宅房地产租赁;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搬运;商务代理服务;一般货物仓储服务(不包括危险化学品和其他需要批准的项目);石油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产品销售。(除依法必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75亿元,净资产1.32亿元,净利润0.04亿元(经审计)。
驰石油(浙江)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16802室;法定代表人: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原油批发;成品油批发(限于危险化学品)(依法必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的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的销售;石油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油墨(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纸浆的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的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产品的销售;水泥产品的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塑料制品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诸暨市海悦能源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西施街59号13楼1301室;法定代表人:陈哲天;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限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货物进出口;离岸贸易业务;食品经营(依法必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的化工产品);润滑油的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批发;金属制品的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的销售;家用电器的销售;金属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凭营业执照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以下分支机构限制经营: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依法必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3亿元,净资产0.49亿元,净利润-0.01亿元(经审计)。
浙江海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9年5月12日。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冯丹路788号22楼;法定代表人:秦震;经营范围:服务: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融资性存款、融资性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97亿元,净资产3.13亿元,净利润0.36亿元(经审计)。
铜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陕西省铜川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复兴路9号光电综合产业园1号楼;法定代表人:李波;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始设备制造;电池的制造;新能源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器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动力设备销售;公园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究和开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除依法必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0亿元,净资产为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
上海海悦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浔川路516号3号楼A区2023室;法定代表人:陈哲天;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离岸贸易业务。(依法必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明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油墨(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纸浆的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的化工产品);润滑油的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批发;金属制品的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的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的销售;金属材料的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
杭州海悦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2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冯丹路788号25楼;法定代表人:陈欣;经营范围: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批发零售:服装、针织纺织品、纺织原料面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其他不需要上报审批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87亿元,净资产1300万元,净利润0.08亿元(经审计)。
2021年5月25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方石油及子公司北方港航、天津容晖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北方石油及子公司北港航空、天津容晖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田玉娥创投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天创创投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悦资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越南资产管理公司拟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海悦置业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杭州海悦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上述保证并未逾期。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相互保险有利于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共享信贷资源,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章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
本次公司与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互保,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互保的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于授权管理层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等规章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本公司保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在董事会表决后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含子公司)经营和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一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额度、进口汇票额度、信用证、抵押贷款等。)来自金融机构,总金额不超过25亿元,将为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除此之外,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良好,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钟健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钟健中环”)。
(2)成立日期:中环成立于1987年。是国内首批经国家批准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和审计金融业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转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度。
(8)监管业务联系人:钟建兵,已与电线人联系并签署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780注册会计师。
(11)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费用18107.53万元。
中中环每年根据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亿元,尚未使用,因此可以承担因审核失误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中环股份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起、行政处罚2起、行政措施43起、自律措施0起、纪律处分0起。
项目合伙人:陆健,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年开始在沈重中环执业。近三年来,它签署了许多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强剑,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沈重中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审核合伙人:根据任重中环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胡兵,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8年开始审计上市公司,2015年开始在任重中环执业。查阅几家上市公司最近3年的审计报告。
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本年度)拟签署项目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评审人员未因执业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中中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核人员等从业人员。未违反《公司章程》对独立性的要求,未持有或交易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2021年中审审计服务费14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费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30万元。
2022年公司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司的基本情况、专业资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诚信、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发表了意见。事前对钟健中环的审计,认为钟健中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续聘钟健中环为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预审核意见:经我们预审核,任重中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专业素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道德和履职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钟健中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任重中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人员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公司的全部审计业务;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任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钟健中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0755-78。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