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前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公司拟以股权登记日在册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2.051元(含税)。不派发红股,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所有剩余的未分配利润将结转到下一年进行分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5,547,000.00股,以此为基数,共派发现金股利64,718,689.70元(含税)。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鼓励行业发展。2013年2月,工信部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版)指出,重点鼓励发展差别化、功能化的涤纶(PET)和腈纶、锦纶、氨纶、粘胶纤维等化纤品种的纤维生产(限东部地区技改)。工信部分别于2016年9月和2017年2月发布的《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对尼龙行业的发展和转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了发展多种改性技术和工程的专用模块及其组合平台,实现聚酯、尼龙等通用纤维的高效柔性和功能化是重点发展领域。工信部2019年10月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将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的开发生产列为鼓励类。综上所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将对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新常态下,国内经济稳步增长,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中国民用纺、工业丝、尼龙工程塑料、尼龙膜等行业的发展,促进了中国尼龙6切片市场需求的稳定增长,尤其是尼龙6切片的高端产品。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海关和中国纤维网的相关数据,2020年我国尼龙6切片产量约为389万吨,表观消费量约为406.5万吨。目前,国产尼龙6切片主要用于尼龙纤维、工程塑料和薄膜。2016年尼龙6切片在尼龙纤维领域的应用占81%,占据主导地位。尼龙纤维是过去尼龙需求增长的主要原因,预计未来将保持稳步上升趋势。同时,虽然近年来中国工程塑料领域尼龙6的消费量增长迅速,但2018年中国尼龙6工程塑料和薄膜的消费量约占尼龙6切片消费量的30%。早在2016年,西欧、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工程塑料和薄膜的消费量就占了50%以上【数据来源:《合成纤维工业》—尼龙6产业链生产现状及市场分析与展望】,还有不少差距。随着汽车工业和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零部件国产化进程的加快和尼龙薄膜的进一步普及,尼龙6工程塑料和薄膜的消费量有望大幅增长,从而刺激尼龙需求的快速增长。
根据Pci Wood Mack9zie发布的《2016 World PA6PA66 Supply/Demand Report》,亚太地区在全球尼龙消费市场中的份额最大,这为中国尼龙行业的出口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随着我国尼龙6切片行业的发展,新投产企业在产品质量和稳定性方面优势明显。部分国内高端企业的产品与进口高端产品的差距明显缩小,部分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由于行业的历史发展,中国尼龙6切片出口的绝对值较小,但增速明显:2013-2020年,中国尼龙6切片出口从4.89万吨增长到12.28万吨。随着国内企业先进设备的完善和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预计未来尼龙6切片的出口销量将进一步增加。
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石化在荷兰Dsm公司生产的环己酮-磷酸羟胺工艺(HPO)的基础上,开发出了以环己酮氨肟化为核心的一整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己内酰胺生产技术,打破了己内酰胺生产技术长期被少数国外公司垄断的局面,己内酰胺的产能和产量也迅速增长。近年来,随着己内酰胺技术国产化,国内新产能不断投产,国内己内酰胺产量大幅增长,位居国内化工产品前列。2020年,国内己内酰胺产量约为370万吨。随着国内新建己内酰胺装置的陆续投产,自给率逐年提高,高端己内酰胺的短缺状况得到极大缓解。上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对行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21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尼龙工业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发展迅速,行业内新生产线的设备和技术达到了较高水平。相比之下,前期投产的设备在产品质量、能耗、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明显劣势。产品竞争力低下,市场空间逐步压缩,面临淘汰风险。这种趋势也引领行业向高端化、差异化方向发展。
同时,行业规模经济日益凸显,产业集中度提高。随着尼龙6聚合技术的明显进步,日产100-200吨的聚合装置相继出现,生产开始向规模化、低耗化、高质量发展。目前,行业主要生产企业产能已达10万吨/年以上,我国尼龙6切片生产具有明显的区域分布,主要集中在江浙沪和福建,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目前在行业中的地位,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产能,拓展产品线,加强高性能、差异化产品和特种尼龙的研发投入,加强和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体系和营销网络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我国尼龙6切片行业常规产品产能迅速扩大,行业竞争充分。随着国家智能制造、新能源、绿色环保等战略的逐步推进,国家通过节能减排、高能耗限制等行业标准,不断引导行业向技术、品牌、产品附加值等高层次、健康的竞争态势发展。随着行业竞争的加深,具有行业知名度和相应研发能力的企业越来越多;d规模实力可以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摆脱低价竞争局面,实现差异化竞争战略,最终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目前,我国尼龙6切片行业正呈现出明显的转型升级趋势。企业
我们的管理团队和主要研发人员。d人员在尼龙聚合及相关领域有20多年的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积累了良好的技术研发经验;多年来的优势。公司成立后,依托技术研发;核心研发积累的优势;公司d团队,公司吸收消化了Woodyvein Dufresne公司的技术和工艺,整合了企业的自主技术和工艺。该设备由Woodyvein Dufresne公司和北京三联虹普新型合成纤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定制,使公司项目的整体技术和产品质量优于同行业大多数企业。此外,结合市场需求,公司积极立足于高性能尼龙6切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使公司成功抢占了该领域快速发展的国内市场空间,产品达到了进口替代的效果。综上所述,公司生产技术和产品性能一直处于较高水平,产品质量高于普通尼龙6切片企业,与高端进口产品相比也具有竞争力。属于尼龙6切片行业一级企业,处于行业上游水平。
公司成功抓住了中国尼龙6切片行业发展的市场机遇,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逐步提升。通过研发。特种尼龙(包括共聚尼龙、高温尼龙、尼龙66等品种)的研发和生产,公司将致力于以更好的成本和更高的质量服务更多细分领域的优质高端客户,提升公司在国内乃至国际尼龙新材料市场的服务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尼龙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尼龙是一种重要的化学合成材料。尼龙切片通常为白色圆柱片状颗粒,是尼龙工业中连接化工原料和下游应用的中间体。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纤维级芯片、工程塑料级芯片和薄膜级芯片。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研发特种尼龙(包括共聚物、高温尼龙、尼龙66等类型),不断丰富产品序列,加大研发力度。d投入,改进工艺配方,不断扩大应用领域和市场需求的覆盖面。
4.1报告期末及年度报告披露前一个月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已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持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
1 .公司应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以及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0,482.59万元,同比增长110.77%;利润总额27209.46万元,同比增长110.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84万元,同比增长106.1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应披露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聚和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付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
经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8,839,969.49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31,751,830.45元。根据《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23,175,183.0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为486,428,896.80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股东的利润为492,488,635.91元。
根据2021年末财务状况,拟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15,547,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718,689.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分配至以后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详情请咨询《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2-025)由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详情请咨询《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029)由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详情请咨询《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2-034)由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田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详情请咨询《聚合顺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6)由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十二。《公司章程》已审核通过。
详情请咨询《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由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本议案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咨询《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由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详情请咨询《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由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十五。《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已审核通过。
详情请咨询《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32)由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详情请咨询《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由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满,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和《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非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付先生、毛新华先生、付永斌先生、姚双燕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任职,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对四位候选人资料进行审核,不存在《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钙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满,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勇先生、杜淼女士、余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任职,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根据《公司法》,独立董事连任任期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陈勇先生、杜淼女士、余婷婷女士任期于2024年6月26日届满。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对三位候选人资料进行审核,未发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不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法》。同意将上述人员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十九。《公司章程》已审核通过。
XX。《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已审核通过。
公司拟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14: 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杭州从和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傅,男,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民,大学学历。他是浙江省乐清市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大代表。1995年8月至今,任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温州永昌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16年8月,任杭州永昌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东莞虞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杭州聚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年11月,聚和顺有限公司成立。从成立到2016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至今担任股份公司董事长。
毛新华,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获得高级化纤工程师职称。1998年7月至2012年6月任广东新会美达尼龙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副总经理,兼任新会美达-帝斯曼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相研董事;有限公司的研发中心。2016年3月至今任R & amp股份公司的d中心。
姚彦,女,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1月至2013年11月,任杭州永昌尼龙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3年11月至2016年3月担任有限公司舞台监督。2016年3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付永斌,男,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3年至2018年12月,任杭州永昌尼龙有限公司销售副总裁;2019年1月起任杭州聚合顺鑫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陈勇,男,195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年9月至1987年8月任四川省轻工业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1987年8月起任浙江财经大学副教授,历任系主任、副主任,研究所副所长、所长,中心副主任。2017年2月至2020年1月任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副教授、教学督导;2020年8月起任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因为
杜淼,女,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9年12月起任浙江大学高分子系讲师、副教授。2012年5月至2020年3月担任杭州沃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从和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制定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8,839,969.49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31,751,830.4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23,175,183.0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为486,428,896.80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股东的利润为492,488,635.91元。
根据2021年末财务状况,拟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15,547,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718,689.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分配至以后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详情请咨询《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2-025)刊登于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详情请咨询《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2-029)由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详情请咨询《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2-034)由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田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详情请咨询《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由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九。《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审核通过。
详情请咨询《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2-030)由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议案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咨询《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法律信息d
详情请咨询《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由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满,现进行换届选举。根据《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相关规定,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提名沈红艳女士、王紫逸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沈红艳,女,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14年8月任杭州鸿福尼龙有限公司聚合车间工艺主管;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任浙江金源新材料有限公司聚合车间技术员;2015年5月至今任杭州聚合顺鑫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
伊王子,男,199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新南威尔士大学,学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LMW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结构工程师;2018年12月至2021年3月,自由职业;2021年4月至今,任杭州从和顺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授信额度:杭州聚和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于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金额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
杭州聚和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和市场情况变化,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发放、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实际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合理确定。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的综合融资业务,拟授权董事长傅先生将公司相关资产质押/抵押给相关金融机构,并授权董事长确定相关资产的评估价值,办理相关具体手续,签署所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事宜的组织实施。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符合《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正常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为7000万美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有效期自杭州从和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金额和分辨率的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鉴于公司出口业务的增长,公司使用的外币交易金额与日俱增,而目前美元等货币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较大。为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并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筹划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为7000万美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授权董事长在限额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指定委托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金额和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和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事宜的组织实施。
公司将根据《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详细情况。
1.汇率市场风险:外汇金融衍生产品价格因目标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变动,导致损失的市场风险,可能因外汇市场的大幅变动而产生;
2.信用风险: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与公司有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逾期,在预计回收期内无法收回货款,导致延期交货,公司损失;
5.内部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强,交易时,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或未充分了解衍生品信息,会带来操作风险;
6.内控风险:外汇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可能导致内控制度不完善引发的风险。
1.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或套利交易。一切外汇衍生品交易活动都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特定的业务操作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公司还将加强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将认真审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3.本公司将跟踪外汇衍生产品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外汇衍生产品交易风险暴露的变化,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如果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它将
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主要以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防止汇率大幅波动,造成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的不利影响,防控外币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业务需求密切相关。交易额度和交易品种根据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和外汇收支情况确定,可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公司面临的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
因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可以有效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的风险。
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最高额度为7000万美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有效期为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金额和分辨率的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在限额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考虑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并非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基于特定的业务经营,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我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7000万美元(含),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限额和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本次审议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是基于具体业务经营,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账后募集资金安排:公司计划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7,158.4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利息收入扣除银行结算手续费后净额87.09万元)(实际金额以转账当日银行结算后的余额为准)。
决策程序:该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从和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万吨聚酰胺6切片生产项目”关闭,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7158.41万元(含利息净额I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79号文批准,并经你所核准,本公司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向合格投资者网下询价配售和向持有上海市场无限售条件a股股票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8,887,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615.34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0,463,600元及税费182.78万元(税费由公司自有资金承担)后,募集资金52,386.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外,扣除网上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权益类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30.5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63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公司法》(天健验[2020]198号)号。
《公司章程》 、 《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门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监督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在公司2020年上市前,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与以下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情如下:
1.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与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2.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签订《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3.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1年6月7日,公司披露《验资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并将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广发证券变更为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2021年6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与上述三家银行重新签订《证券法》。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0,638.4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为7,268.52万元,同时用于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4,5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161.71万元。详情如下:
本次拟完成的募投项目为“年产10万吨聚酰胺6切片生产项目”。该项目拟建设三条生产线,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拓展和补充。原定完工时间为2021年10月。2021年10月28日,公司考虑到已建成两条生产线并顺利投产,但由于部分海外进口设备的调试和部件更换延迟,第三条生产线的试运行时间比预期长。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决定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1年10月推迟至2022年3月。2021年12月,第三条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通过验收。基于此,公司确定该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年产10万吨聚酰胺6切片生产项目”资金使用及节约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着合理、经济、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项目建设的各个方面,弊
为更合理地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158.41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结算手续费后的净额87.09万元)(实际金额以转账当日银行结算利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如果项目后期有其他费用,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办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并在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办理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终止。
本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后续经营和战略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的相关规定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万吨聚酰胺6切片生产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158.41万元(其中扣除银行结算费用后的利息收入净额为87。
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监事会认为,该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收尾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项目盈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核查和披露程序,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项议案,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关闭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查、核查和披露程序。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聚和顺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结算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以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意见如下:
本次将关闭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表示明确同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a的要求
杭州聚和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田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8,839,969.49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31,751,830.45元。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23,175,183.0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为486,428,896.80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股东的利润为492,488,635.91元。
根据2021年末财务状况,拟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15,547,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718,689.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分配至以后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权分配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股权登记日原公司总股本变化,拟保持每股分红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调整情况将另行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一致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号决议。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的分配议案,符合《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法案已通过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号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并能保证对搜狐的回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