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原告为桑乐集团,被告为兰州桑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乐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桑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乐公司)、董力。
桑乐集团是一家专业生产太阳能热水器的企业。其桑乐太阳能成立于1994年,在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商标于8年注册。桑乐商贸成立于2009年,法人为董力。自2007年开始代理桑乐太阳能,桑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法人为董力。
看到这里,大家心里都有些轮廓了。十几年前,是太阳能疯狂增长的时代。太阳能的生产和销售都赚了很多钱。桑乐太阳能的代理商董力显然看到了巨大的利益。
作为代理人,董力看到了巨大的利润。于是,他注册了桑乐贸易公司,并申请了“桑乐天妃”商标。光有商标还不够,还得生产商品,桑乐商贸是贸易公司,但不具备生产资质。因此,董力注册了桑葚公司,并将桑乐商贸的“桑乐天妃”商标转移到桑葚公司名下。
经过一番操作,李鬼和李悝jy几乎一模一样,所以很难判断他们是不是专业人士。作为一个门外汉,哪里知道详情?乍一看,我以为桑乐天妃是桑乐太阳能系列。显然,这会误导和误判普通消费者。这肯定侵犯了桑乐集团的利益。
于是桑乐集团以“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桑乐商务、桑葚公司和董力。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构成了对桑乐集团“桑乐”商标的侵权,不正当竞争也成立,判令赔偿原告损失。
这种现象很普遍,比如广东的一朵花,海南的一朵花,山东的一所学校等等。如果法律禁止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那么假冒就会增加一些难度。
本案中,“桑乐天妃”商标被合法申请并成功注册。从商标网可以看出,该商标现在处于无效状态,但之前核准的专用权期限是2015年9月14日至2025年9月13日。
如果在商标评审之初就判定该商标与“桑乐”商标近似,且该商标未注册,则不存在以下争议。
实际上,现实生活中的品牌还是很多的,有些品牌非常混乱,普通消费者很难判断。这就需要我们相关部门完善相关制度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