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供暖费报销规定:北京供暖费单位员工可以报销多少?

admin 2023-04-19 行业新闻 1029 0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北京市供暖费报销规定,以及北京供暖费单位员工可以报销多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北京国企供暖费报销流程

按照《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补贴办法》(京政办函〔2015〕102号),机关、事业单位不再为职工直接缴纳或者报销采暖费、采暖补贴、自采暖补贴,按照岗位等级一次性发放采暖补贴。

结论:供暖补贴属于单位福利,有的是可以报销的。

解析:

北京企业职工取暖费补助标准是每个采暖季每名职工950元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和部分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每名职工参照行政和全部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标准由单位自行确定自采暖补贴基本补贴为每个采暖。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者凯渗。

关于北京市企业退休职工的供暖费收缴及报销办法, 我很想知道北京市对待企业退休职工供暖费报销的规定?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市 *** 令第216号)规定:“采暖费由使用者所在单位负担的,单位应当负担。”,没有规定必须由单位负担,一般情况下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会负担,私企没有强制规定。

根据《北京市供热供暖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 *** 令216号)有关规定,本院2014-2015年度供暖费报销工作即将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供暖费支付范围

院外自购住房(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再上市房、承租公房、房改房等);我院事业编制在编、在岗、离退休且为房屋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的采用集中供暖方式的职工以及符合北京市的住宅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用清洁能源分户采暖方式的职工(以下简称“职工”)。

二、办理供暖费报销所需材料

1、集中供暖方式:

(1)本人所购房屋产权证的原件(没有房屋产权证原件者,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

(2)供暖明细单(由收费单位提供);

(3)发票原件(发票抬头:北京积水潭医院+职工姓名);发票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写明单价,无正式发票的不予报销;

(4)首次报销的职工,还需提供购房屋产权证或购房首脊合同的A4纸影印件,及与供暖单位签订的供暖合同或协议原件。

2、清洁能源自采暖方式:

(1)市政管委供热办统一印制的《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每个采暖季一次,影印无效,物业或街道开具)。

(2)首次报销的职工,还需提供本人承租公有租赁住房合同、所购房屋产权证原件及A4纸影印件;产权人或承租人系职工配偶的,请提交房屋产权证及婚姻关系证明(没有房屋产权证原件者,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父母等亲属的无房户职工,户口必须与自采暖住房同一地址,并同时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影印件。

三、供暖费稽核相关规定

1、承租公房或产权人系我院职工的集中供暖使用者,按照[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档案规定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报销。详见《标准职务职称及面积标准对照表》。

2、自采暖报销标准严格按照[京政管字(2006)22号]档案办理。

3、我院报销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商)字[2001]372号档案公布的价格标准和市 *** 有关部门颁发的档案核准发放职工供暖费。

北京市退休职工在锦州买房能报销供暖费吗?

现在北京市报销供暖费是在本人原工作单位报销。这个问题还需要问你的原单位。

现在北京市大部分企事业单位都不报销供暖费了,改为按级别发放供暖费。

请问有没有,关于北京市企业退休职工报销供暖费,暖气费的国家或北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政策。

可以登入北京 *** 门户网进行相关问题的了解与咨询。祝你好运!

关于北京市企业退休职工丧葬的标准

北京市财政局公布从2009年1月1日起,本市实行丧葬补助费包干使用办法,将职工丧葬补助费的开支标准从9元调整为5000元。

关于北京市退休职工、2015年长工资的事?·

都在传。

肯定会涨,一般年初出政策,然后再定细节,2月能补到位。目前网传和去年的标准一样

关于北京市 *** 对供暖费报销问题有何规定档案

北京市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市供热体制和职工取暖费改革,转换住房取暖费补助方式,理顺供暖单位、取暖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三者关系,保证我市职工冬季取暖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使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职工的冬季取暖,按照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事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八部委《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孙宴》(建城[2003]148号)等档案改革指导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补贴发放范围

第二条 凡家住本市且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职工,其住宅经职工所在单位核定符合房改政策规定、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取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凭核对证明发给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以下简称“自采暖补贴”)。

第三条 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是指近年来新建居民住宅竣工时,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或旧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气治理统一改造要求,每户单独采用燃气、电、燃油等清洁能源的冬季采暖方式(使用煤炉的除外)。

第三章 自采暖住宅备案及核对证明领取

第四条 负责新建居民小区或旧有居民住宅管理的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产权单位,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其管理的小区或住宅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并符合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须按如下程式为所属居民住宅办理确认手续:

1、物业管理单位到所属区县的供热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核对申请;

2、经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或改造的批准档案以及现场核对后,报市市政管委供热管理部门备案;

3、物业管理单位向自采暖居民住户发放由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和该物业管理单位共同认可的核对证明;

4、自采暖居民住户需凭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和房屋承租或产权所属的法律文书,到所属物业管理单位,领取核对证明。

第五条 制发核对证明的行政部门及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条 主管部门对核对证明应该每个采暖季核对、发放一次,核对证明覆印无效。

第四章 补贴标准

第七条 基本补贴标准

自采暖补贴基本补贴为每个采暖季每名职工470元。

第八条附加补贴标准

行政和全部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每名职工比照(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档案确定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按下表计发;企业和部分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每名职工参照行政和全部补助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附加补贴标准由单位自行确定,其中,经房改部门核准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可按核准的面积标准计发。(见表格一)

第九第 按照北京市房改政策,职工其一处采用集中供暖的住房建筑面积达不到标准而新增住房,且符合职工自采暖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可以按照每建筑平方米8元的标准领取不足面积的取暖补贴。

其一处采用集中供暖的住房建筑面积超过标准同时另有住房符合职工自采暖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只能选择集中供暖或职工自采暖补贴中的一种方式。

其一处采用煤炉取暖的住房同时另有住房符合职工自采暖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只能选择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即“煤火费”补贴)或职工自采暖补贴中的一种方式。

第五章 资金渠道

第十条 行政机关和全部补助的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由同级财政负担。

第十一条 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职工自采暖补贴,按照经费资金渠道安排解决。

第十二条 符合房改政策的企业职工的清洁能源自采暖补贴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十三条 各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清洁能源自采暖补贴费用,按照现行经费渠道解决。

第六章各部门的职责

第十四条 市政管理部门是供热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单位提出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职工住宅的申请核对批准及备案管理工作,并制发统一的文书格式。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负责在同级行政机关(包括民主党派、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全部补助的事业单位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职工自采暖补贴财政预算资金;负责在同级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年度部门预算中按照经费资金渠道安排职工自采暖补贴资金。

第十六条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职工住宅的物业管理单位为符合条件职工申领核对证明进行具体规定,并对物业管理单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房改部门负责经核准住房分配货币化办法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认定。

第十八条 人事部门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职工自采暖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企业签定劳动合同职工执行自采暖补贴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 税务部门负责对自采暖补贴的企业所得税扣除问题和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核定和解释。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国家和北京市职工住房改革有关政策,谎报、虚报、瞒报,变相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及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由监察部门负责查处,其他的由有关部门查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自采暖补贴的列支科目是“人员支出——津贴——其他津贴——取暖补贴”。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该严格稽核本单位职工交付的当年度核对证明,并同时稽核职工提供的房屋承租或产权所属的法律文书。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按各部门职责进行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企业退休职工的取暖费,物业费有档案规定吗

北京市企业退休职工的取暖费,物业费是由原工作单位负责报销的,但没有档案规定具体报销的额度。

私企退休职工供暖费由谁承担

退休职工有退休工资,供暖费肯定有个人承担,现在不是过去,什么费用都要企业负担的。

北京市职工单位吊销供暖费由谁付

有两条路.

1.自己付.(如果别人都不给你就亏了)

2.就不给钱.

就不给钱有供暖公司有两条路.

1.没事儿,供暖公司认倒霉.

2.停止给你们供暖.

停止供暖你们有两条路.

1.忍着.

2.告他们.

告他们有两条路.

1.找法院,法院不管.

2.找7日7频道曝光.

最后仍是不了了之.想好了哦.

北京集中供暖和自采暖报销方面的文件有哪些?

一、关于单位报销采暖费的问题,目前,本市没有关于单位为职工承担供暖费的具体规定。由于历史沿革,在未实现热费改革前,本市部分单位为职工提供了支付或报销采暖费的福利。为此《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6号斗迹)第十七条规定:“采暖费由用户所在单位负担的,单位应当负担”,其空旁并主要意思是指:一是在《办法》实施前,单位为职工支付或报销采暖费的,不得因《办法》的实施而取消此福利;二是根据财启磨政部有关职工福利的文件规定,负担职工采暖费属于单位福利,用人单位可以就负担职工采暖费的标准、发放范围、发放方式等制定本单位的制度。

二、关于自采暖的文件现可参考《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

北京供暖费的问题?

1. 北京供暖滞纳金的执行标准:北京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供暖单位可以按月加收滞纳金,胡槐滞纳金标准不超过应交费用的万分之五(0.05%),和握也就是说,如果您需要缴纳1000元的供暖费,滞纳金最高不超过5元。

2. 社会退休人员集体供暖供暖费报销:目前北京市养老保险待遇并不包括集中供热费用,并且北京市暂未出台明确的预算或政策来报销社会退唤做庆休人员的集体供暖费用。但如果您的邻居真的申请到了报销,可能是因为他们属于特定的人群,比如低收入家庭或享有优惠政策的人员,可以通过特殊的报销渠道获取该项费用报销。建议您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政策和条件。

北京煤改电怎么报销供暖费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平房煤改电示范区采暖补助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5.09.13∙【字 号】京财经一[2005]1477号∙【施行日期】2005.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平房煤改电示范区采暖补助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05]1477号)东城区人民政府、西城区人民政府:为巩固平房电采暖成果,鼓励示范区内居民使用电采暖,经研究决定,2005年继续在东城区和西城区两个平房电采暖示范区范围内实施“煤改电”采暖补助。现将《平房煤改电示范区采暖补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 平房煤改电示范区采暖补助办法二〇〇五年九月十日附件:平房煤改电示范区采暖补助办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2004〕90110号签报”的精神, 为确保示范区内大部分居民(包括低保户、困难户等困难群体)都能承受电采暖的费用,取消小煤炉,特制定平房煤改电示范区采暖补助办法,规定如下:一、补助原则1、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原则。每年采暖期内(11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采用电采暖的居民,可领取“煤改电”采暖补助。仍使用小煤炉取暖的居民,不能领取此采暖补助。2、不重复补助的原则。已按照《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助暂行办法》享受分户自采暖补助的居民,不再领取“煤改电”采暖补助。3、“先用后补”的原则。居民须在使用电采暖设备后,凭电费交款凭证领取“煤改电”采暖补助。4、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原则。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按照“市财政承担三分之二,区财政承担三分之一”的比例从专项资金中安排。二、补助范围及标准1、“煤改电”采暖补助的发放范围为东城区东四三条至八条,西城区西四北头条至八条等平房“煤改电”示范区。2、在低谷电价时段(当日22:00至次日6:00),按实际用电量给予使用电采暖居民0.1元/度的补助。具体核定办法是,以每户核定的电采暖设备满负荷用电量的30%作为补助发放的下限,以满负荷用电量的100%作为补助上限。居民低谷时段总用电量低于下限和超出上限部分不予补助,用电负荷在上、下限之间按实际用电量予以补助。

三孙陵、发放办法1、由东城区、西城区政府分别组织对示范区内居民使用电采暖设备情况进行重新核对,每户建立台帐,并按照补助标准核定出每户可领取采暖补助的额度。2、在采暖期结束后,区政府按照居民使用电采暖的用电缴费单和相关证明,根据台帐和核定的补助范围,组织补助的发放工作。四、实施要求1、东城区、西城区政府要加强“煤改电”采暖补助政策的宣传,引导和促进平房“煤改电”示范区居民切实使用电采暖。对于已经领取补助的居民,要禁止使用小煤炉,减少污染排放,确保空气质量改善。2、东城区、西城区政府要于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示范区采暖补助的审核、发放工作,并及时将发放情况及补助申请报送市财政局、环保局。经审核后,市财政局下达市级财政负担的补助资金。五、监督管理市财政局会同市环保局负责对采暖补助的发放进行监督管理。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违规问题,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处分。六、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补助政策将随着供暖体制改革逐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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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平房煤改电示范区采暖补助办法》的通知

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平房煤改电示范区采暖补助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05.09.13

∙【字 号】京财经一[2005]1477号

∙【施行日期】2005.09.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第 1 页

正文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平房煤改电示范区采暖补助办法》的通知

(京财经一[2005]1477号)

东城区人民政府、西城区人民政府:

为巩固平房电采暖成果,鼓励示范区内居民使用电采暖,经研究决定,2005年继续在东城区和西城区两个平房电采暖示范区范围内实施“煤则局戚改电”采暖补助。现将《平房煤改电示范区采暖补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 2 页

附件: 平房煤改电示范区采暖补助办法

二〇〇五年九月十日

附件:

平房煤改电示范区采暖补助办法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2004〕90110号签报”的精神, 为确保示范区内大部分居民(包括低保户、困难户等困难群体)都能承受电采暖的费用,取消小煤炉,特制定平房煤改电示范区采暖补助办法,规定如下:

一、补助原则

第 3 页

1、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原则。每年采暖期内(11月15日到次年3月15日),采用电采暖的居民,可领取“煤改电”采暖补助。仍使用小煤炉取暖的居民,不能领取此采暖补助。

2、不重复补助的原则。已按照《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助暂行办法》享受分户自采暖补助的居民,不再领取“煤改电”采暖补助。

3、“先用后补”的原则。居民须在使用电采暖设备后,凭电费交款凭证领取“煤改电”采暖补助。

第 4 页

4、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原则。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按照“市财政承担三分之二,区财政承担三分之一”的比例从专项资金中安排。

北京市供暖费报销规定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北京供暖费单位员工可以报销多少、北京市供暖费报销规定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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