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通知》征求意见的采纳说明

admin 2022-10-26 公司新闻 382 0

《关于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通知》征求意见的采纳说明《关于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在杭州建设网(网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第一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形成了《关于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通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1月17日至1月22日,向14个区、县(市)政府(管委会)、钱江新城管委会、城投集团、城投集团、城投集团、运河集团征求意见,收到19家单位反馈意见。意见收集回收情况为16家单位无修改意见,3家单位提出了6条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委员会对通过、部分通过和否决的条款进行了整理。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征求意见稿第四条“已通过节能审查且外墙外保温仍采用无机轻骨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鼓励施工、设计单位变更节能设计。”建议修改为“除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外,外墙外保温仍采用无机轻骨料砂浆保温系统,鼓励施工、设计单位变更节能设计。”

征求意见稿第五条“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逐步减少无机轻骨料砂浆保温系统的使用……”建议明确时间节点,限制无机轻骨料砂浆保温系统的使用。

征求意见稿第七条“采用新型外墙保温系统等新技术、新材料进行外墙保温的,市和区、县(市)政府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当做好造价审批和支持工作……”。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造价控制由发改和市财政确定,通信权限不应放在区里。请市级部门同意发文明确费用控制。

关于《关于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的通知》征求意见的采纳说明

未被收养。经济适用住房的费用按本市现行规定执行,不属于本条标准内容。但是成本管理部门会做好成本服务。

未被收养。如果改造工程继续采用无机轻骨料砂浆保温系统,会继续造成次生灾害。因此,本通知还对既有民用建筑改造项目进行了规范,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既有改造项目的约束和规范。

建议将《通知》第三条最后一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根据节能审查意见(形式审查)对外墙保温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改为“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根据本通知的规定对外墙保温节能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原因是“本通知的规定”在政策执行上比“节能审查意见”的表述更为明确,部分项目(尤其是未经专家审查的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无法体现是否执行。

未被收养。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号文件(杭间审改(2018)4号)精神,新建审批项目的审图机构只要对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节能审查意见》进行审核,就不应对照本通知的规定进行把握,即建设主管部门应在《节能审查意见》中对外墙保温提出审查意见和要求。

(一)建议将意见稿第五条“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工程”修改为“政府投资的在建民用建筑工程”;(2)建议将“施工单位应提出后续工程质量控制措施”调整为“市建委应牵头制定后续工程质量控制导则,施工单位应根据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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